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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世界的崛起与我们的应对之策
时间:2015-2-9 11:31:45  关注度:3029

互联网的崛起,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互联网、信息化浪潮席卷而来,改造着全球各个角落和各行各业。人们常常在说,要有互联网精神才能适应这个时代的变化。互联网世界主要的特征,除了基于信息数据的透明与共享外,还有基于互联网自身的如下特征。

  互联网世界的五大特性

  第一是平等性。过去我们认识世界是以“我”为中心来构建的,一些人特别是经营者骄傲地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然而,互联网世界没有中心,每个网民只是其中的一个节点。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只是其中的一个节点,过去的“中心”可能会丧失优越感。

  第二是关系性。在互联网上每个节点都不是孤立的,而是通过互联网连接在一起。用户是我们的出发点,要从这里重建关系,重建我们整个思维和整个秩序。作为经营者不能再用自己的眼光,觉得自己是中心,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单向思维已经被颠覆。

  第三是交互性。在互联网世界,要用一种交互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以站在对方角度为思考的起点,是指无数个对方,而不是简单的双向交互,而是一种多元多向的相互作用,或者说N级交互过程,没有这种交互思维,也是不能适应这个时代的变化。

  第四是迭代性。互联网世界,模式迭代和技术升级会越来越快。不仅技术和产品在快速更新迭代,而且信息和数据也在随时更新变化。当你刚刚沉浸在1.0时代成功的模式时,2.0时代马上就会面临失败的危险;当你还在忙于应对2.0时代的时候,3.0时代已经悄然而至。变化是这个时代唯一不变的铁律。

  第五是未来性。互联网时代必须面向未来。互联网时代的思维必须是面向未来的思维。过去的成功和荣光,不能再端着装着,我们要把它当做包袱卸下来。在互联网新世界到来的时候,过去的成就都要归零,我们每个人都要重新出发。

  正像门户网站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商业的形态、微信改变了人们的交流习惯,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的金融格局。互联网世界的崛起,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除了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文化观念,还改变着社会权利结构及政治法律生态。

  互联网时代的权利转移

  第一是知情权的崛起。因为有了互联网,培育了人们的知情权、信息消费权意识。对于公共事务,我们要求实现信息公开、透明,这便是知情权觉醒的表现。

  第二是交易权的转移。中国已进入过剩经济时代,普通消费者有很大的选择权。在实体空间,选择权受制于物理空间的交易成本。在互联网上,点击搜索就可以比较,点击选定交易就完成了。交易选择权已经完全转移到消费者手中。

  第三是话语权的转移。互联网2.0时代的到来,特别是随着社交媒体兴起之后,“我”可以自由地表达了,并与其他读者实现即时通信。话语权的转移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完全的、根本的、放权式的转移。

  第四是表决权的转移。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在很多调查工作通过手机就可以进行表决。

  互联网商业活动的自生秩序正在生成,并不完全依赖国家立法规范、政府监管和法院强制。在互联网背景下,参与网络购物与网上金融活动的消费者权利有了商业模式和社会化的公益模式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既可以是互联网企业构建的营销平台和服务渠道,也可以充当消费者对它进行批评、监督和投诉的维权平台。通过互联网可以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进行联络,了解有关信息,在自身努力下可以进行一系列权利的保障和实现。

  互联网时代的监管任务

  讲到互联网上消费者的权利,往往相对应的是互联网上经营者的义务;同时,有权利就有相应的义务。所以,在设计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时,要考虑如何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如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平衡。

  互联网金融类企业要始终抓住金融消费者这个中心,既要发现和挖掘金融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开发出更多产品来满足这些需求,也要在金融服务和营销过程中保障和实现金融消费者权利,注意加强安全保障和进行风险防范。同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也要注意尊重和维护互联网金融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火爆,对一些传统金融机构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力,某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或伪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和潜在的风险隐患,很多人都在呼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规范和监管介入。将来互联网金融立法规范的根本任务在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应该以这个为中心,适度向弱势的金融消费者倾斜,来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加剧混业经营的情况下,将来的监管应当统合监管,而不仅仅是对互联网金融经营者进行监管。立法必须突破权力主导和机构监管的传统思维,防止行政权力在中间的滥用,而是要以权利保障作为互联网金融立法与监管的基本宗旨。

  拥抱互联网做互联网世界的新移民

  在互联网浪潮猛烈来袭时,无论是商业企业还是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如果还没有想到用互联网工具,没有养成互联网精神,就会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危机。如果你拿着别人创造的旧理念、旧工具,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掌握了本领,说明你的创新思维远远不够。我们的传统企业和社会组织也要尽快适应O2O的发展形势,加速学习互联网知识和运用互联网工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要向更年轻的“90后”、“00后”这样的互联网世界的原住民学习,他们天生就懂得互联网世界的精神和法则。我们应以开放的胸怀成为互联网世界的新移民,重新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现在我们很多人是灵魂跟不上脚步,他们的身体已经进入了无所不在的互联网世界,可是他们的灵魂还停留在旧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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